为进一步明确请销假程序,按照《道外区关于进一步规范和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请销假制度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宜明确如下:
1.社区副职请假流程:请假0.5日需经社区正职同意,请假1日需社区正职审批→分管领导审批,请假1日以上需社区正职审批→分管领导审批→党政主要领导审批。
2.社区正职请假流程:请假0.5日需经分管领导同意,请假1日需分管领导审批,请假1日以上需分管领导审批→党政主要领导审批。
3.科级以下干部请假流程:请假0.5日需经科室负责人同意,请假1日需科室负责人审批→分管领导审批,请假1日及以上需科室负责人审批→分管领导审批→主要领导审批(党群部门:书记审批;政府部门:主任审批)。
4.科级干部请假流程:请假0.5日需分管领导同意,请假请假1日及以上需分管领导审批→主要领导审批(党群部门:书记审批;政府部门:主任审批)。
5.党政副职请假流程:请假0.5日需主要领导同意(党群部门:书记;政府部门:主任),请假1日至3日需主要领导审批(党群部门:书记;政府部门:主任),请假3日以上需主要领导审批(党群部门:书记;政府部门:主任→书记)→分管区级领导(审批)
注:1.外出、病假、事假、年休假、探亲假等均须履行请销假手续;
2.请假事由需写明具体事由,去往何地;
3.调研员参照副职执行;
4.社区抽调办事处人员参照科级以下干部执行。
5.请假1日及以上人员需履行纸质审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