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村街道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青岛市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总体实施方案》有关要求部署,提前谋划、统筹推进,全面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稳妥、安全、规范、有效地实施新冠肺炎疫苗接种工作,根据蓝村街道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生命至上,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尊重科学规律,区分轻重缓急,依法依规、积极稳妥、分阶段有序推进疫苗接种工作,全力阻断病毒传播,严防疫情反弹,切实巩固疫情防控成果,全力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实现经济社会秩序持续全面好转提供坚实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区分轻重缓急。根据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和疫情防控形势要求,对不同岗位、年龄、人群等排出优先顺序,初期要考虑必要性、需要性,先慢后快,不断总结经验,扎实稳妥推进。

(二)坚持知情同意自愿和免费接种。引导并鼓励群众积极接种,提高接种意愿。接种过程中充分告知,在知情、同意、自愿前提下开展接种。目前实行居民新冠病毒疫苗免费接种政策, 不区分在接种地是否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三)坚持常态化防控与接种工作相统筹。科学精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安全有序可持续发展,根据全省统一部署随时调整免疫策略。

(四)坚持依法审慎稳妥有序。按照“四个最严”要求和疫苗管理法、药品管理法等规定,落实疫苗储存、供应、运输、流通、接种等流程各项制度,确保各环节符合法律规定的各项条件、要求,确保疫苗质量和接种安全。强化底线思维,加强风险预判和防范。

(五)坚持落实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全面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各社区、各工作线、各单位单位主体责任。

三、接种总体顺序

根据当前国内外疫情形势,外防输入仍是重中之重。根据疫情防控的轻重缓急以及疫苗研发进展、生产供应能力等情况,首先,对涉进口冷链物品的口岸一线海关检验检疫等9 类重点人群进行接种;其次,在继续做好上述9 类重点人群接种基础上,对重点地区、重点单位、重点行业等感染风险高、疾病传播风险高的人群接种,有效降低规模性输入和反弹风险;再次,在完成重点人群接种基础上,根据国家、省统一部署,及时调整免疫策略,为老年人(60岁及以上人群,下同)、基础性疾病患者等人群接种疫苗,降低感染率、重症率和病亡率。长远来看,继续扩大人群接种范围,争取逐步建立人群免疫屏障。具体分四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2020年12月-2021年2月),9 类重点人群。先行开展涉进口冷链物品的口岸一线海关检验检疫人员,口岸装卸、搬运、运输等相关人员,国际和国内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因公、因私出国工作、学习人员,面临较高境外疫情风险的边境口岸工作人员,医疗卫生人员,机关事业单位中直接对公众提供服务的相关人员、公安、消防、社区工作者,物品、水、电、暖、煤、气相关人员,交通、物流、养老、环卫、殡葬、通讯相关工作人员等重点人群接种。

第二阶段(2021 年3月-6月),感染和疾病传播风险高的重点人群。全面开展18-59 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优先服务业和劳动密集型行业服务人员、高等院校在校学生和各类学校教职工等疾病传播风险较高人群接种。同时将部分身体基础状况较好且感染风险较高的老年人(需结合老年人健康状况和暴露风险以及疫苗适用人群等情况,评估接种疫苗的必要性),以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在内地(大陆)居住的港澳台居民等归口管理部门、省、市委领导小组(指挥部)确定的其他需要优先接种人群作为目标人群。

上述两阶段,根据上级要求按照常住人口数的40%作为目标接种。

第三阶段(2021年7月-12月底),感染后导致重症风险高的高危人群。继续做好前两个阶段重点人群接种和补种工作。

第四阶段(长期),建立免疫屏障需要接种的其他人群。可根据接种进度情况统筹安排其他人群中愿意接种的人员,均可在第四阶段进行接种。同时,根据上级要求适时安排18 岁以下人群疫苗接种工作。

按照上述接种安排,基本覆盖各领域人群。今后将根据接种工作进展,及时研究完善接种策略和宣传引导措施。

四、职责分工

疫情防控指挥部负责疫情接种工作的组织筹划、总体调度。

防指办负责落实指挥部关于新冠疫苗接种工作指示、制定《蓝村街道新冠疫苗接种工作实施方案》、疫苗接种场地选址和资源调配、协调疫苗接种相关后勤保障等工作、安排和协调疫苗接种工作计划实施。

卫生院负责规划设置接种点现场,负责接种人员岗前培训,做到持证上岗。并开展疫苗接种相关健康教育和现场演练工作,做到安全、规范实施疫苗接种。同时做好疫苗的接收、转运、配送等工作,并做好记录,妥善保存,做到全程可追溯和核查。同时做好疫苗接种数据汇总、监测评价、医疗救治、特殊情况处置及相关工作信息汇总上报等工作。

各社区、村(居)、各工作线、各单位负责新冠疫苗接种的宣传和动员,确保人人知晓、应种尽种。积极组织“新冠疫苗接种预登记”小程序预约登记,开展接种对象的摸底、建立台帐,并按指挥部统一调度,协调组织接种对象到指定接种点接种疫苗,按要求及时上报相关数据。

企业工作线负责辖区企业及所属工人新冠疫苗接种的宣传和“新冠疫苗接种预登记”小程序预约推广使用宣传,开展接种对象的摸底、建立台帐,并按指挥部统一调度,协调组织接种对象到指定接种点接种疫苗,按要求及时上报相关数据。同时积极对接防指办落实相关人员第二剂疫苗接种及相关人员的补种工作。

教育工作线负责辖区中心校教职工及所附属人员新冠疫苗接种的宣传和“新冠疫苗接种预登记”小程序预约推广使用宣传,开展接种对象的摸底、建立台帐,并按指挥部统一调度,协调组织接种对象到指定接种点接种疫苗,按要求及时上报相关数据。同时积极对接防指办落实相关人员第二剂疫苗接种及相关人员的补种工作。

派出所负责片区疫苗接种现场秩序,主动发现隐患并及时处置化解,维护片区社会安全稳定。

五、疫苗接种注意事项

根据街道统一协调,设置2个接种点(蓝村卫生院临时疫苗接种点、南泉卫生院临时疫苗接种点),承接全街的疫苗接种任务。

(一)接种注意事项

接种对象:18-59周岁(含18周岁)

接种剂量:2剂次,0.5ml/支

接种间隔:14-28天,推荐间隔28天

接种部位:上臂外侧三角肌

接种途径:肌肉注射

留观时间:30分钟

(二)以下人群暂缓接种:

1.对疫苗中任何成分过敏者;

2.既往发生过疫苗接种严重过敏反应(如急性过敏反应、荨麻疹、皮肤湿疹、呼吸困难、血管神经性水肿或腹痛);

3.患急性疾病、严重慢性疾病、慢性疾病的急性发病期和发热者;

4.妊娠期妇女;

5.有惊厥、癫痫、脑病或精神疾病史或家族史;患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者,有格林巴利综合症病史者(具体以疫苗产品说明书或使用说明为准)。

六、组织实施

(一)健全有效接种机制

1.健全组织领导机制。加强党工委街道办对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的领导,主要负责同志对接种工作负总责,统筹健全组织领导和协调联动机制。各社区、各单位健全网格管理、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按照“突出重点、组织有序、确保安全”的原则,科学将接种工作责任网格划分至最小单元,全面摸清并动态掌握网格内人员底数,切实做到全覆盖、无遗漏。

责任单位:防指办、各社区、各工作线

2.健全对接联系机制。各社区、各工作线要全面落实监管职责,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明确疫苗接种工作联系人,负责本社区、本工作线、本单位疫苗接种的宣传发动和人员组织,提前做好受种人员摸底统计,科学制定人员组织安排计划,积极主动与防指办及卫生院联系,有序组织本社区、本工作线、本单位人员按照预约时间进行接种。

责任单位:各社区、各工作线

3.健全疑似接种异常反应处置和医疗救治机制。高度关注新冠病毒疫苗接种不良反应,卫生院配合上级医疗疾控部门按照要求做好新冠病毒疫苗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监测报告、诊断鉴定和调查处置等工作。

责任单位:蓝村卫生院、南泉卫生院

(二)统筹设置接种点

1.合理设置接种点。目前在南泉卫生院和蓝村卫生院分别设置疫苗临时接种点,开展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后期跟进需要适情增设临时接种点或组建“流动接种队”,主动为不便前往或者其他情况人员提供接种服务。两处卫生院设置的临时接种点应满足候诊、询问、登记、告知、接种、留观等功能分区要求,配备相应的医疗救治人员、救护车、急救设备和药品。

责任单位:防指办、蓝村卫生院、南泉卫生院

2.加强人员配备和培训。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时,应保证至少1名健康询问、登记(含免疫规划信息系统登记和报告操作人员)和知情告知人员,每个接种台1 名接种人员,至少1 名留观和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置医师。及时对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和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救治等开展培训,选配有经验的专业技术骨干组成师资队伍,确保相关人员熟练掌握接种技术,出现异常反应可及时识别、快速处置。所有参与接种和医疗救治的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责任单位:蓝村卫生院、南泉卫生院

(三)规范疫苗接种流程

1.接种前健康状况询问与接种禁忌核查。接种工作人员应核实接种对象是否为本次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对象,接种前充分告知疫苗不良反应、注意事项、接种疫苗后观察要点等,详细询问受种者是否有疫苗说明书规定的接种禁忌,严格掌握疫苗适用人群和接种禁忌,并如实记录询问情况,保证接种安全。对于因有接种禁忌而不能接种者,工作人员应提出医学建议。

责任单位:各社区、各工作线、蓝村卫生院、南泉卫生院

2.信息告知与知情同意。对符合条件的接种对象要进行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告知,受种者利用“疫苗接种预登记小程序”预约登记,在接种时,主动出示预登记信息,并由专人对受种者接种疫苗进行再次告知,根据自愿的原则签署《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知情同意书》。

责任单位:各社区、各工作线、蓝村卫生院、南泉卫生院、防指办

3.实施接种并做好登记。医疗卫生人员在实施接种过程中,要按照“三查七对一验证”原则规范操作,开展健康询问、接种禁忌核查、信息登记报告等工作。受种者接种后,应及时打印或填写预防接种凭证,交予受种者。

责任单位:蓝村卫生院、南泉卫生院

4.接种后现场留观。接种对象完成接种后,应在接种现场留观区观察30 分钟后方可离开。接种单位需要备有足够空间用于接种后现场留观,承担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相关人员需要接受急救知识和技能培训。现场工作人员应告知受种者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常见不良反应、注意事项、后续健康状况观察、处置建议以及联系方式等。

责任单位:蓝村卫生院、南泉卫生院

(四)加强疫苗储存、运输、使用等流向管理

严格疫苗接收和配送管理,如实准确记录疫苗流通、接种等情况。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两个卫生院安排专人,负责疫苗接受、运送,实行专人专管,全程由专人负责无缝隙交接管理,并根据上级要求全面纳入疫苗电子追溯系统和免疫规划信息系统管理,完善疫苗全链条监督管理,严防流向失控,杜绝无关人员接触疫苗,严格依法依规组织疫苗接收、配送等。

责任单位:蓝村卫生院、南泉卫生院

(五)加强异常反应监测

1.加强异常反应监测。对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后发生的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应按规定将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调查、诊断结论告知受种者或其监护人。

2. 建立救治绿色通道。对于出现严重异常反应的要用救护车快速转运至指定医院救治,最大程度保障群众生命安全。

责任单位:蓝村卫生院、南泉卫生院

七、保障措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成立由党工委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落实属地接种管理责任,认真做好本地区疫苗接受、储运、安全管理、接种、救治、应急处置和宣传教育等工作。

(二)全面组织发动。各单位要充分发挥组织优势、体制优势、动员优势,做好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发动和组织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各社区、各村(居)、各工作线、各单位要强化责任担当、落实好主体责任,按照疫情防控网络化管理的要求,有序推进辖区居民接种,确保接种工作有序、高效、安全开展。广大党员干部职工要起模范带头,普及疫苗接种知识,消除接种顾虑,积极动员亲朋好友等进行接种,努力实现“应接尽接”。

(三)加强宣传引导。由党建二科牵头,统筹疫苗宣传引导工作,统一宣传口径,宣传疫苗对维护群众健康的积极作用,引导提高接种意愿。宣传接种禁忌症等注意事项,引导公众理性看待接种后可能出现的严重异常反应、偶合反应等,形成合理预期,密切监测舆情,迅速应对处置。各单位继续倡导戴口罩、勤洗手等良好卫生习惯,引导受种人员落实个人防护责任。及时组织专家解疑释惑,回应社会关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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