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级关于做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XX年国家、省、市“两会”将于近期召开。为了贯彻落实省政府X月XX日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市政府X月XX日市安委会第一次全体(扩大)暨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部署,为确保我区“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
各单位、各部门务必保持清醒的头脑,充分认识做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意义,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居安思危、警钟常鸣,未雨绸缪、防患未然,以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措施,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新年伊始,工作头绪多、任务重,人员、物资流动量不断增大。冬季气候复杂多变,冰雪雨雾等恶劣天气增多,安全监管工作进入关键时期。各单位、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各项工作措施,确保“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确保今年工作开好局、起好步。要强化安全生产宣传,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媒体以及宣讲、发放宣传册等不同形式,深入开展宣教活动,普及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全民防范意识,在我区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突出重点,加强监管
(一)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监管。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消防部门要加大对商场、娱乐场所、宾馆、饭店、学校、医院、车站、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监督检查,对不具备安全条件、违章经营、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坚决予以停业整顿或关闭。
(二)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公安、交通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以保畅通、保安全为重点,采取有效措施,严防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要严查车辆超员超速、酒后驾驶、疲劳驾驶、无牌无证驾驶、报废车辆违法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违规行为,严禁旅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乘坐交通工具。要加强对事故多发路段、危险路段的治理。
(三)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安监、工信、公安等部门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和民爆器材经营、运输、使用(燃放)和废弃处置各环节的安全监管,防范丢失、泄漏、污染和爆炸。
(四)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质监部门要加大特种设备检测力度,特别加强浴池锅炉、取暖锅炉设备的检查,严厉打击非法安装的土锅炉等冬季取暖设备。加强冬季游乐场所的索道等设施的安全检测和管理。
(五)加强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等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行业的安全监管。各相关部门要对各个生产环节和生产设施、设备进行全面彻底的安全检修、检测,做好应急准备工作,确保“两会”期间安全生产、生活正常运行。教育、卫生、林业等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针对薄弱环节,突出工作重点,加大检查和整治力度,确保安全。
(六)加强农村柴草垛的消防安全监管。春季风大天气即将到来,各镇政府要加大农村柴草垛火灾隐患的治理力度,落实看护措施。各村屯要因地制宜地采取措施,对柴草垛堆放进行统一规划,集中存放在离村民住宅较远、相对安全的村外空旷地带。不得在房前屋后大量堆积。
各镇政府领导、派出所民警要在大风天深入农村进行检查。严格控制大风天烧荒、打馕等室外用火行为,切实提高乡镇、社区和广大农村抵御火灾的能力,坚决杜绝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安全措施落实
各单位、各部门要在开展春节前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开展一次以保障“两会”期间安全为目的大检查活动,对各个重点领域、重点区位和关键部位,特别是对容易发生群死群伤事故的领域、部位实行“拉网式”检查,对发现的隐患及时进行整改。检查时间从即日起至“两会”闭幕。检查采取“属地管理”、行业监管,区领导督导、区安委会督查,“条块”结合和监督指导的方式进行,做到相互结合、相互配合、相互促进。通过采取“精细化”检查、“闭合式”管理的手段,全面排查治理隐患,力戒“走过场”。
(一)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根据检查重点和各辖区实际,组织辖区所有生产经营企业进行自检自查,组织相关部门开展督查检查。并继续上报《安全生产隐患问题检查写实表》和《安全生产隐患问题闭合管理反馈表》。
(二)区安委会10个行业检查组和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分兵把口,各负其责,对行业、系统生产经营企业进行全面检查。并上报各自分管行业的执法指令书、整改通知书等检查情况。
(三) 区安委会23个包保督查组要积极联系各督查组组长(区级领导)对包保地区进行督查检查。
四、切实做好应急值守工作
各单位、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研究并督促落实好安全防范措施。要根据近期安全生产工作特点,有针对性地建立和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健全应急救援指挥机构,落实应急救援队伍,备足救险物资和抢险装备,确保反应迅速、指挥得力、处置及时、科学施救、救援有效。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 小时值班制度,所有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遇有各类突发事件立即妥善处理并按规定及时上报。
五、及时上报检查情况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安委会10个行业检查组和行业主管部门及区领导督导组、区安委会23个督查组,要在检查后的第一时间将情况报区安委会,以便及时编发检查《专报》。检查结束后,请将检查情况(包括《安全生产隐患问题检查写实表》、发现的问题、提出的整改措施等相关的文字或影像资料等)报区安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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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安全生产隐患问题检查写实表》
附件2:《安全生产隐患问题闭合管理反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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