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本文转自社工行业公众号“反压迫社工”,实际作者“晒屁股的猪”从实际工作经历方面总结了东莞市当地社工行业从业人员工资推论,个人认为本文所言极是,特转载于此。
编者按:
欲望是无法被填满的。
本文作者“晒屁股的猪”曾担任东莞市某社工机构副总干事,帮机构老板做过账、数过钱,曾寄望于通过改变老板的想法提升社工福利待遇,然而现实是惨淡的,“老板们”只会变本加厉,哪在乎服务的质素和社工的发展。
本文是《起来,不愿被压榨的社工》系列第一篇,主要想要通过“财务”这一切入点告诉大家“为什么要跟机构斗争”。
预知如何跟社工机构斗争,请持续关注本号。
一、社工的基本薪资和绩效被克扣
基本薪酬方面,东莞市社工机构能够从社工基本薪酬当中获取的结余主要来自试用期工资结余、未持证社工工资结余、大专社工工资结余及产假社工工资结余。
今天,我们以东莞市每人每年7.6万岗位社工购买标准为例,统一按照100名岗位社工规模的社工机构进行计算(东莞市承接服务的社工机构约25家,其中约9家超100名社工规模)。
参考东莞市社协2020年3月17日发布的《东莞市社会工作最新数据》以及2019年东莞市现代公益组织研究与评估中心发布的社工机构综合评估报告,我们可知:按当前行业平均流动率,每年100人中有20名新人,每人只算一个月试用期(80%基本工资),每年结余为4140*20%*20=16560元;
按照当前未持证率,每年100当中有18人12个月未持证(持证差额640元),640*18*12=138240元;
按照当前大专社工比率,每年100人当中有28名大专生(学历差额200元),200*28*12=67200元;
按照当前产假社工比率,每年100人当中有9人6个月产假(产假津贴按低点5600元,且不算产假期间降工资等少数情况),5600*9=50400元。
综上,保守估计,社工机构单从社工基本工资当中可以获取的结余就可以达到:16560+138240+67200+50400=27.24万元。
在基本薪酬这部分,东莞市的社工机构在两年之前还有一项重要且巨大的收入来源,即缺岗人员经费。由于缺乏监管,大部分社工机构未进行缺岗退费,而是通过补充协议转为其它用途或直接消化,但近年来随着财务监管加强,这一现象逐渐消退。虽然仍然存在少部分挪用缺岗人员经费情况,但由于各家机构差异较大,所以未纳入普遍性的计算中。
社工绩效方面,首先要给大家厘清绩效池的猫腻。
东莞市社工机构普遍是这么计算的:社工绩效按文件标准是460元每月,100个人全年的绩效总额就是460*12*100=55.2万元,但这总的绩效池里面还得包含社工工龄补贴、中级持证补贴、学历补贴、高温补贴、评优评奖、职务补贴等等(各机构有些许差异,但不大)。
所以真正用于年终绩效发放的就是扣除以上各部分剩下的钱,按行业平均水平和个人经验粗略估算,100人需要扣除至少20万各项费用,于是剩下35.2万元平均到各位头上大概就是平均每月不到300元。
然而实际情况是,由于社工采购经费标准中未作出明细规定,扣除的费用当中原本应该由社工机构承担的部分管理费用也放进了绩效池,同时通过控制一二三等人数比例和等级金额,还可以从这352000元中结余几万块钱不等。
综合基本薪酬和绩效来看,保守估计,社工机构每年从100名社工身上可以获取的薪资结余可以达到30-35万。
二、社工的签名、照片个人信息被冒用
在岗位社工每月200元的活动经费和机构管理费支出方面,虚开发票套取费用的操作就更简单了。没用完的活动经费就用宣传或其他办公用品发票补上,培训学习、场地类、劳务费等发票更是泛滥。
管理人员配置普遍达不到东莞市建议标准(100万项目经费配置1名管理人员),如果达到了也有不少是“一人多岗”现象。社工可能不知道,除了自己粘贴的报销单,还有以社工的名义伪造的各类学习培训和报销单据。
社工的个人信息和“签名”被普遍冒用,甚至还有不少机构财务和管理层堂而皇之以“帮忙”为名让一线社工代签报销单据,很多的社工缺乏警惕性,殊不知这么“随手一签”可是损人不利己,同时代替机构承担了财务造假的责任。
从账面上看,机构每年“投入”在社工身上的成本支出可是真漂亮。如果算上这笔浮动空间较大的“盈利”,社工机构每年从100名社工身上可以套取的经费结余可以达到35-50万,然而从财务审计和评估报告来看,各大社工机构可没有剩下这么多钱。
至于说东莞市各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的经费挪用现象就更加普遍了,由于社综项目预算比之岗位社工更为粗略,在活动经费或物资采购方面有更大的操作空间,这里就不展开讲了。
总之,什么交通、请客、送礼、旅游、家用支出,社工机构“老板们”的吃穿用度可能全都是由你们的薪资和活动经费支付的,同样的,报销单上都冠以各种学习、培训、宣传费用,签的都是社工的名字。
匹配的签到表和照片也是一应俱全,你要问其中的照片哪里来的,可能就是平时机构要求社工提供的自费团建、自费外出学习甚至朋友圈的照片(划重点!!)。
所以懂了吧,别傻乎乎向机构提交私人照片啥的啦;同时,朋友圈设置一下分组屏蔽比较好。
三、评估方和甲方不会维护社工的利益
事实上,在财务监管方面,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各个社工机构的财务状况应该说是门儿清,然而这么多年为什么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一方面可能是“法不责众”,评估方没办法一刀切,让所有社工机构评估都不及格,东莞市民政局作为主管部门也丢不起这人;另一方面可能是“明哲保身”,评估方扎根东莞市多年,为了保证自己的项目稳定,不愿做这出头鸟。
在《2018年度东莞市社会工作发展综合评估指标体系》当中的2.1.2.1条显示社工工资在政府薪酬指导价的标准内(4600元/月)上下浮动5%(4370元/月-4830元/月),得1分(满分)。
前几年也是类似标准,这导致几乎所有机构的目标就是把平均薪酬“拉高”到4370元即可;一方面,4600元/月薪酬标准成了空谈,这小小的每月230元差额为社工机构提供了充足的盈利空间,另一方面,这4370元/月的平均薪酬里还有少部分是虚假支出。很难理解评估方为何多年坚持这样的“浮动条款”。
在2020年4月14日发布的2019年度《东莞市社会工作发展综合评估指标体系(征求意见稿)》当中(2020年的评估方已破天荒的变更为:佛山市新里程社会工作评估中心),这一条款终于上调为4600元/月。
然而搞笑的是,经过“征求意见”和“综合考量”之后,在5月11日发布的正式文件中,市民政局和评估方直接“删除”了这一条款,替换为“1.2.2:机构岗位社工劳务支出不低于岗位购买金额的80%”。
实际上根据4600元/月及D市缴纳社保公积金水平,原标准劳务全额支出比例至少应为:(4600*12+600*12)÷76000=82.1%,所以这一条款的变更丝毫没有完善原条款,反而为社工机构提供了更模糊的操作空间。(编者按:东莞市分别在2020年3月17日公布过社会工作最新数据,4月14日发布社工服务评估体系正征求意见稿,5月11颁布发布该评估体系的正式文件,5月26日开始启动D市社工项目评估。你品,你细品~)
你可能在想,既然评估方不作为,那甲方怎么也不管呢?很简单,甲方不能端起石头砸自己的脚。正如前文所言,东莞市民政局以及其它甲方,不仅不会自己砸锅,也不会让评估方和任何其他人来砸锅。
一方面,如果是了解社工机构财务状况的甲方,含着泪也要把合同履行完,然后换一家机构,继续含泪;另一方面,如果是不了解社工机构财务状况的甲方,只要项目评估合格、社工机构评估合格就皆大欢喜,也没心思追究这小笔经费。
当然,在东莞市前几年的评估中,也出现过少数机构和项目财务评估被判定为财务造假从而不及格的状况,然而“杀鸡儆猴”的作用是不存在的,猴子们不会在意,鸡们也只是恰好撞枪口上了。
综上所述,如果你的全年平均薪酬低于4600元/月(税前),你就是被割的韭菜,因为从你身上结余的绩效、持证补贴、试用期差额、产假补贴等等,全都进了机构老板口袋;
如果你的全年平均薪酬(一般有职务补贴、特殊岗位补贴或镇街补贴)高于4600元/月,你既是某种程度上的既得利益者也是受害者,你获取的补贴并非来自机构管理成本支出,而是充当机构“帮凶”割了身边同工的韭菜。
还有一群重要的人,是各社工机构的中高管理层(含部分督导),夹在机构老板和社工之间的人,真正的大公无私——自己也没获得太大利益,但帮老板数钱却是尽心尽力。
行业内普遍存在这样一种道德绑架:作为社工,我们要包容机构的不完美,要接受行业发展的阶段性问题,要在自己的岗位上默默耕耘才能推动机构改善,没必要斤斤计较,也不应该采用过激的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迫于道德绑架,迫于舆论压力,迫于维权成本,绝大部分社工选择了忍受或离职,选择了“不计较”。
所以我选择从“财务”切入,把血淋淋的现实摆在你们的面前,希望你们看清真相,看清绝大部分社工机构的本质,卸下心里的道德负担,重新审视社工机构带给你的压迫和剥削。
所以,不管你是韭菜还是帮凶,不管是为了自己还是身边被压榨的同工,是不是都得站出来?不敢转发的敢不敢点个“在看”,或者发给用人单位瞅瞅?